文 明 接 待 守 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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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认真贯彻省《信访条例》,实事求是地恰当处理来访者提出的问题,满足群众正当、合理要求,切实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。 二、文明接待、礼貌待人,做到热心、耐心、细心、诚心,按政策法规答复问题,使用礼貌用语。 三、坚持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,谁主管、谁负责的原则。 四、依据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,提供咨询服务,引导来访群众依法有序和逐级上访。 五、对要求合理、政策允许的来访事项,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取得联系;对要求过高或无政策依据的,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。 六、强化急事即办、排忧解难地公仆意识,多为群众办实事、办好事。 七、严守党和国家机密,对举报、控告和需要保密的来访事项做好保密工作。 八、保持整洁的接待环境和良好的精神状态,按照接访规范认真做好接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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