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扩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的警示教育效果,有效预防职务犯罪,9月17日上午,我院邀请市人大、市政协、市纪委、市检察院等机关干部80余人观摩一起受贿案件庭审。该案被告人徐某原系我市某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,根据检察机关指控,徐某在任职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,多次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0余万元,应以受贿罪定罪处罚。经过审理,案件将择期宣判。